

担保,现代汉语的释义是“表示负责,保证做到或保证不出问题”。担保行为产生于商品经济,可以追溯到刚有剩余物资,人们实行物物交换的时代。因为要承担责任,所以有民谚“做媒担保,自讨烦恼”,告诫人们要谨慎做这件事。
一、现状及困难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1993年1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第一家全国性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担保业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截至2014年12月末,全国共有融资担保公司7898家,实收资本近9000亿,在保余额2.74万亿,其中融资担保余额2.34万亿,为23万户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重庆有167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338亿,总资产467亿,当年担保发生额1600亿,在保余额1810亿,占重庆银行业当年贷款余额20630亿的8.8%。
从以上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一是融资担保业发展较快,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二是担保业的规模与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差距大。从重庆来看,市场规模只有8.8%,如果考虑到社会其它方面的融资,这个比例更小。
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融资担保行业还有几大困难:一是不少中小微企业经营风险逐渐向担保机构转移和集中,担保业遇到了前所末有的风险管控压力,代偿和风险处置成为新常态。二是以利润为核心的考核模式,导致担保业执行国家宏观调控力度有所下降,客户群体减少,结构调整不到位。三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放大加权平均低,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净资产收益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弱,可持续性面临挑战。四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应建立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但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风险由担保公司全部承担,包括担保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一切违约责任,与国际惯例也存在很大的差异,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面临新的困难。
二、千载机遇,利好不断
重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长江经济带“Y”字形大通道的联结点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独特区位优势。未来10年,“一带一路”沿线主要经济体国家有大量的建设项目,在金融、物流、大数据等领域有很多事情要做,从金融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好项目,这就给银行、担保公司等开展全球金融合作、金融创新方面带来了新机遇。
融资担保不仅可以在布局重庆“一带一路”的发展中有所作为,而且还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近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常务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系统规划了通过促进融资担保业加快发展,切实发挥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以及创业就业的重要作用,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引向支持重庆“一带一路”相关行业和产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企业、配套企业的金融服务上来。为此,出台了五个方面的重要政策:一是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承担风险或只承担部分风险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可适当下调风险权重。二是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3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再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三是以省级、地市级为重点,以政府出资为主,发展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较好、聚焦主业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五年内达到不低于60%。四是加大财政支持,落实对融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依法为其开展抵(质)押登记,提供债权保护和追偿协助,维护合法权益。五是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盈利要求,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推动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健全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记录,创新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管理模式,建立规范融资担保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发挥融资担保为农为企分忧、助力创业创新的作用。
机遇千载难逢,政策都是实打实的干货,我们融资担保公司怎么办?
三、稳步推进,早见成效
(一)加强政策研究。加强政策研究,解决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避免政策传导、市场资源配置扭曲。
一方面,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理论研讨,对国家产业、行业刺激计划,落实的项目早知道、早分析、早谋划、早布局。另一方面,围绕国务院下发了的《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文件,多下功夫,读懂读透,积极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建言献策,掌握了解改革的新举措、新办法,不断调整经营方向、管理方向,始终与国家的方向保持一致,努力做到步调一致、行动在先,探索出好的办法和途径。同时,及时对接和落实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加强债权保护和追偿,对行业发展加强正面引导,坚持“正能量”,维护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业务模式创新。担保公司一直都在探索新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国务院又出台了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对几方都是新的课题,如何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打开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新局面,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新业务模式的支撑必须要有新的业务渠道,或者要对过去合作的渠道要进一步维护、修正完善,融资担保公司要尽快探索出一条好的模式,创新适用可行推广和借鉴的模式及渠道。
(三)加大市场营销力度。从历年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的放大倍数上看,一直都是很低的,去年全国只有2.3倍,重庆4.9倍,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担保公司要主动把自己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去,要主动作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深入特色工业园区、专业交易市场、大型龙头企业产业链等,为企业实际需求“量身打造”有特色的担保服务和金融方案,帮助企业及客户找到适合的融资渠道;加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合作,拓展县域经济、“三农”领域的合作力度,在支持“一带一路”及相关行业和产业上有自己的特色和成就。
(四)改变传统考核体系。改变过去以“利润”为中心的考核模式,要把支持辖区内小微企业、“三农”行业、“一带一路”相关行业和产业及涉及民生类的重点、骨干项目纳入考核,与国家宏观调控、重庆的阶段性工作纳入考评,体现企业的社会职责。监管部门要及时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具体规定担保放大倍数、提取准备金、建立多层防范体系、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等方面的内容,为行业健康发展护航。同时,加强行业舆论及媒体的正面宣传,防止行业声誉风险,不断提高融资担保行业的社会形象及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