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碳金融创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这不仅是中国应对国际上发达国家低碳经济和碳金融领先发展所带来挑战的迫切需要,而且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可持续安全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如果现在不抓紧实施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国家发展战略,就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在与发达国家的经济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目标或方向,这就是低碳经济或绿色经济;中国金融业的改革战略和创新发展有一个决不能偏离的目标或方向,这就是碳金融或以低碳金融为重要标志的绿色金融。为了保障中国经济成功转型升级和中国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政府部门和各方市场主体应当把加快实施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国家发展战略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并统一行动,协调努力,加快碳金融创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当今世界,随着全球“碳减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全球开始建立全新的碳金融体系。碳金融逐渐成为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加快碳金融创新,以此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并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主动权已刻不容缓。
加快碳金融创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这不仅是中国应对国际上发达国家低碳经济和碳金融领先发展所带来挑战的迫切需要,而且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金融可持续安全稳定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如果现在不抓紧实施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国家发展战略,就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在与发达国家的经济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中国如果现在不加快碳金融创新,就可能长期不能催生先进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无法追上发达国家金融业的创新发展步伐。
加快碳金融创新,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我们必须制定和完善碳金融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和完善碳金融的法规与政策。中国虽然倡导发展碳金融和低碳经济有十多年历史了,但是中国的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实践仍需加速。为改变这一局面,国家相关部委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大力协调,尽快制定碳金融发展战略规划和行动纲领,制定和完善碳金融的政策,包括财税支持政策,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的金融服务政策。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标准和规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并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导向等政策配套,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投融资活动。
我们要努力探索建立和健全碳金融体系。当前发达国家主导的碳金融体系,包括了碳金融的制度体系、碳金融市场体系和碳金融组织服务体系等方面,形成了碳交易货币以及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货期权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品为支撑,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参与的碳金融体系。发达国家在碳金融的国际规则制定、碳排放份额分配的“政治谈判”、碳金融交易和衍生品创新等方面具有比较先进的经验。中国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尽快探索和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碳金融制度、碳金融市场体系和碳金融组织服务体系。要对现有的天津、深圳、上海、北京、广州、湖北、重庆等7家排放权交易所或中心进行分别试点、统一管理,形成全国统一的碳金融交易市场。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互联网金融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和推进碳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各类金融机构要创新业务运作模式、创新碳金融产品服务、完善风险管理方式。除了正规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交易外,还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碳金融交易和各项业务创新。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长远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必须加快“低碳银行”或“绿色银行”建设步伐。最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政策,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指引》、《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等监管文件。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贯彻落实这一系列政策规定方面开展了新的实践,以兴业银行为代表的一些银行机构,在打造新型“低碳银行”或“绿色银行”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今后,监管部门要继续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这方面的建设步伐,尽快制定“低碳银行”或“绿色银行”发展战略和发展路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低碳信贷政策和制度措施,成立低碳信贷专业部门,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定低碳信贷业务特定流程和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等。
只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多方协同配合,持续探索和勇于创新,我们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又独具特色的碳金融体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碳金融和低碳经济的转型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