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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率先推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工作指引
  • 发布时间:2020-01-09 09:35:34
  • 来源: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
  • 作者:信息统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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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融资担保服务,近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融资担保服务,近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就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的定义、适用对象和范围进行了解释,并就尽职免责的情形、问责要求、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
《指引》共分五章。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总体要求、尽职免责的定义、范围和对象。第二章尽职要求,共2条,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做到“尽职要求”有章可依。第三章免责情形与问责要求,共4条,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履职原则、公司负责人免责情况、业务工作人员免责的十种情形,以及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八种不得免责的情形。第四章尽职免责工作流程,共7条,明确了尽职免责调查认定小组及组成和成立程序、回避要求、调查评议流程、责任认定程序、评议结论确定及应用。第五章附则,共3条,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根据《指引》和自身实际制定细则,明确解释单位和有效期。
据了解,该《指引》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首个尽职免责指引文件,具有行业示范作用。该“指引”的出台,为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将进一步解除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行业机构轻装上阵,加快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