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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融资担保“公证赋强”合作落地
  • 发布时间:2022-03-10 10:32:22
  • 来源: 九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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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赣北公证处与九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证赋强”工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下一步提升担保代偿效率,优化金融信贷环境,助力普惠金融和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近日,赣北公证处与九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证赋强”工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下一步提升担保代偿效率,优化金融信贷环境,助力普惠金融和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公证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于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般情况下,公证文书仅有证明效力,而不产生强制执行效力。但是,对于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法律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这主要是考虑到对于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比较简单的债权文书,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公证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均已明确,并对违约的后果即强制执行作出承诺,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直接持债权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须再经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这样,有利于减少诉讼和仲裁案件,减轻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负担,对当事人来说也比较便捷,节省了时间和财力,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文章来源:

政府性融资担保“公证赋强”合作落地(九江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