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再担保)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湖北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领导和引领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政银担一系列工作要求,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器”作用,积极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代偿补偿机制,强化代偿合规管理,加大代偿补偿力度,及时补充合作担保机构资金流动性,有效发挥了“增信、分险、规范、引领”作用,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合作银行把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普惠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20年进入代偿期以来,湖北再担保累计向合作担保机构代偿补偿资金3390.43万元,其中奖补资金754.59万元,代偿资金2635.84万。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切实履行代偿责任。湖北再担保加强对合作担保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将合作担保机构划分为正常、关注、风险三类,重点关注合作担保机构代偿指标。对于存在应偿未偿的合作担保机构,通过采取降低授信额度、单户担保限额、暂停备案项目、终止业务合作等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督促合作担保机构切实履行代偿责任,做到应偿尽偿,维护自身和担保体系信用。
二是强化代偿合规管理,严格把关代偿项目。湖北再担保修订了《湖北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代偿补偿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再担保业务代偿补偿有关事项的函》,通过明确再担保业务项目代偿补偿条件,规范合作担保机构报送代偿补偿资料要点,强调代偿补偿项目年度代偿率标准,坚持制度建设先行,规范管理代偿流程。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审核宜昌、荆门、松滋等14家合作担保机构代偿补偿共计216笔、金额2356.40万元,督促合作担保机构完善代偿补偿资料34份,否决4家合作担保机构不符合代偿补偿制度的项目9笔,金额145.23万元。
三是实行代偿资金预拨制,提高代偿补偿工作效率。湖北再担保综合考虑合作担保机构业务规模、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在全国体系,率先对宜昌、襄阳等12家合作担保机构代偿项目实行资金“预拨制”,同时对合作担保机构“预拨制”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再担保业务代偿补偿工作效率。
四是争取国担基金支持,积极申报代偿补偿资金。2020年以来,湖北再担保严格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代偿补偿制度,得到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大力支持,收到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代偿补偿资金共计3909.45万元,其中,代偿补偿资金574.55万元,奖补资金3334.9万元。
文章来源:
健全代偿补偿机制 加大代偿补偿力度(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