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如何下好农金惠农的这盘棋,人们津津乐道,好点子层出不穷。在这个明媚的春天,中国改革希望的种子已经播下,“中国梦”的战略航程已经开启。
当前,国际金融改革进入转型期和深水期,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商业银行转型升级成为系列热点难点问题,我国金融改革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今年“两会”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为业界绘制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改革蓝图。然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金融业如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如何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都有赖于有关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懈努力。
金融体制改革:期待战略性重构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民营银行的批准建立、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机构破产制度、进一步放宽非银行融资等。
报告指出,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设立民营银行有利于打破金融垄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利于发挥“鲶鱼效应”,给我国银行业注入新鲜的活力,优化银行业市场结构,提升银行业整体竞争力。
央行将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这就需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是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条件。以美国的经验看,在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共有上千家中小型银行由于竞争压力倒闭。而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由银行付费,为储户提供一定数额的存款保险。即使银行倒闭,储户也能拿回自己的存款,这有利于维持金融稳定。
政策性金融机构之所以要改革,主要由于出现了定位不清,决策机制、考评机制不完善、规模迅速膨胀、监管失灵和失效等现象。这就需要着眼于我国目前经济领域当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行改革。
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金融机构同一般企业一样必须受制于市场力量的约束,遵从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破产倒闭不可避免。所以,要尽快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条例,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
农业保险:关乎民生、大有可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从2004年试点开始,农业保险发展至今已有十年,此间,我国也一跃而成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来自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06.59亿元,同比增长27.43%。当前我国农险市场96%的份额主要由6家公司分割,即4家专业农险公司安信农险、安华农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国元农险和2家综合性保险公司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2013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保监会也随后向大一批财险公司在各地经营农险发放牌照。
尽管农业保险还不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主业,目前农保收入占保险公司保费的比例还很小,但农业保险作为一项关乎民生的政策性保险,前景看好,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业保险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在国际上,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至40%,而我国还不到1%,因此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今后将从制度设计、试点建设和积极立法三个方面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互联网金融:加强协调、创新监管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得风生水起,声势浩大,正在推动一轮新的从互联网到金融界互动的革命性变革。由于互联网的创新太快,监管根本跟不上创新。不少专家提出,对互联网金融要适度地监管,不能不管又不能管死,还要有协调监管。因为互联网的问题涉及网络安全、电讯等部门,开展业务产品又涉及金融产品的交叉,最好由“一行三会”、工信部、公安部门等携起手来,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一种协调监管机制。
也有专家建议,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可以像美国一样进行分类分业监管,对于P2P,应该坚持纯线上中介模式。对于处在起步阶段的业态,可以在坚持底线思维的基础上鼓励其对业务模式继续开展探索。对传统金融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的应严格遵守线上业务监管规定,统一线上线下监管标准。
在综合这些意见的基础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此外,据“107号文”监管层将互联网金融首次纳入影子银行范畴,建议加强对影子银行活动的监管、股票发行制度改革以及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首先,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既包括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也包括适度放开小额外保内贷业务,扩大小微企业境内融资来源,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同时,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帮助小微企业增信融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服务定价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优化“三农”金融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协同作用,发挥直接融资优势,推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服务网点,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批发商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农业银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支持经中央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
经过今年“两会”这场全局性的国策“春耕”之后,人们对于金融改革热点的关注与讨论依然在继续。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让我们借“两会”之东风,护“春耕”之成果,在我国金融改革市场化的大潮中扬帆起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