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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难题金融风险意识需健全制度
  • 发布时间:2014-04-01 18:24:39
  • 来源: 中国金融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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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射阳某银行因“倒闭”谣言扩散,面临大量储户挤兑,表明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非常强烈。

 

近日,江苏射阳某银行因倒闭谣言扩散,面临大量储户挤兑,表明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非常强烈。而与之相冲突的是,过去很多社会公众不顾金融风险盲目追逐高收益财富管理产品,反映出金融风险意识的淡薄。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情况表明,由于制度与经历上的差异,相同的人群在面对金融风险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因此,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需要进一步建立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在内的各种金融基础性制度,并不断完善,给社会公众一个合理的、稳定的预期,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我国个人投资金融产品领域存在较为明显的风险逆向选择。在过去几年里,特别是在影子银行领域里,我们发现很少有投资者真正关心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真正去关注金融产品所对接项目运行的盈利前景。这与投资于股市的个人投资者具备明显的金融风险意识存在明显反差。在证券市场,不乏一些不具备经济金融专业知识的投资者绘声绘色分析个股的盈利前景与风险。就金融风险而言,影子银行体系金融产品运行风险要明显大于股票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影子银行市场投资者应该比证券市场投资者更加关注金融风险,投资行为也要更为谨慎。但实际上,很多投资者并不根据金融风险大小进行投资行为决策,看似全民的金融风险偏好有了较大幅度提升,而真实经济景象则是,作为经济社会的主要参与者,我国社会公众并不缺乏金融风险意识。在过去的若干个时间点上,当面对投资损失时,部分社会群体在维护自身权益时甚至会发生不理性的过激行为。近日江苏某银行的挤兑风波就是一个明证。
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性金融制度的缺失。由于金融风险治理与安排的制度缺失,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承担了自身所不能承担的金融风险。至今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因而事实上国家信用仍为全体存款人买单。而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不健全,中央银行再贷款将无底线地承担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一定程度上鼓励了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和冒险倾向。刚性兑付的微观理性,支撑起我国数十万亿的影子银行体系规模,造就了宏观非理性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影子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教育尚未真正进行,也是金融市场风险偏好不恰当上升的原因之一。从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的过程中,也多次出现投资者群体性事件,但国家并不因此向这些投资者让步,仍然坚持投资者风险自担。经过多次金融风险教育的洗礼,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经较成熟,能够自行承担投资失败风险。可见,过去多次影子银行金融产品兑付危机都以各种不同方式解决,投资者获得全部本息,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投资者的冒险行为,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刚性兑付问题。
今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可以合理预期,今年我国在加强金融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将有实质进展。而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实体经济运营风险加快向金融领域传导的过程中,金融市场基础性制度可以起到托底的作用。以存款保险制度为例,如果我国已经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那么江苏某银行的挤兑风险事件将不会发生,谣言也将不攻自破。健全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使得市场对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风险处置过程有一个合理预期,降低了金融风险传染与扩散的可能性。当然,当一项基础性金融制度被宣布建立后,有可能会引发金融市场波动,为减少这种短期内影响,可以宣布建立相关制度后设定一个相对较长的政策观察期,以缓释政策层面可能引发的波动。
从各方面情况看,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市场基础性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在金融市场风险逐步暴露的情况下,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其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和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一道,构筑我国的金融安全网,有效引导投资者风险决策,积极维护金融稳定,这也是应对当前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同时金融体系运行风险上升的有效对策。
业内观察:民间借贷是把双刃剑
尽管此次事件已经平息,但一个小谣言为何会酿成一场提现风波,值得深思。盐城工行一位资深人士向记者一语道破天机:民间借贷公司老板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给老百姓造成了不少损失。现在他们一听有金融机构要倒闭的传言,不管是民间的还是国家批准正规的,都会十分敏感。
 “最近几年,苏北经济发展得很快,尤其是中小企业如雨后初笋,异军突起。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苏北也比较突出。民间借贷可以从一定程度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该人士说,由于银行近年来收紧银根,一些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较难。同时,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贷款门槛低,且不需要繁杂的手续和申请条件,比银行贷款快。因此,尽管民间借贷利率比银行高出许多,但许多中小企业还是心甘情愿
该人士说,民间借贷虽然有助中小企业发展,但当企业亏损时,高额借贷利率也加速了企业的倒闭。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在高额利息面前,风险往往会被忽视。一不愿具名的融资担保公司人士透露。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12年至今,发生在盐城的民间借贷纠纷,已判决的就多达2600余件。再以盐城市滨海县为例,2010年,该县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为503件,2011年为644件,2012年为973件。而2013年前10个月,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高达1251件。另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监管仍是一大难题
尽管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于31日正式实施,使得民间借贷合法化,也特别确定了强制备案制度,但当前民间借贷监管仍是一个大难题。
首先,其隐蔽性较强。在资金链没有断裂之前,不会出现多大问题,而一旦问题暴露,通常波及面会很广;其次,多头管理。如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设在银监分局,而担保公司等超范围经营又属工商管理范围。
对此,专家建议,金融系统应该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充分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放贷人的信息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借款的合法性;逐步建立民间借贷检测预警机制,由银监会牵头,其他机构配合,对民间借贷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可疑的非法借贷行为,及时预警;同时,建议制定一部专门规范民间借贷的法规。通过有针对性地全面规范民间借贷,对民间借贷的概念、借款数额、资金用途、借贷利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等作出详细规定,将民间借贷行为及后果完全纳入法制轨道。此外,利用各种媒体广为宣传,普及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而对于民间借贷,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李程骅说,除了监管之外,诚信问题也需高度重视。据了解,我国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现行法律对契约关系的维护、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够,失信的道德成本、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过低,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和经济制裁,致使恶意欠债现象时有发生。专家建议,可以借鉴美国经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并将其纳入民间借贷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