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卡塔尔中央银行关于在多哈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多哈分行担任多哈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这是央行首次在中东地区选定人民币清算行,也是工行继担任新加坡、卢森堡人民币清算行之后,再次获得央行授权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资格。
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获准担任多哈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后,将会进一步完善工行全球化、跨时区的人民币清算网络,对扩大人民币在中东地区的跨境使用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工行多哈分行将在两国货币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严格遵守两国监管规定,切实履行人民币清算行的职责与义务,积极推进人民币清算行的各项工作,努力发挥自身的业务、网络和服务优势,并充分运用在担任新加坡、卢森堡人民币清算行以来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快捷的人民币清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