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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将向境外支付系统征收担保费
  • 发布时间:2014-05-14 13:13:21
  • 来源: 驻俄罗斯联邦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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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俄塔斯社5月13日报道,根据普京总统签署的关于建立俄国家支付系统的法律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俄运行的境外支付系统每季度须向俄央行特别账户缴纳担保费,缴纳比例为该支付系统上一季度日平均交易量的25%。该法律还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俄国内转账汇款业务将仅通过支付清算中心位于俄境内的支付系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