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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贷款担保”产品
  • 发布时间:2020-08-14 16:43:24
  • 来源: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
  • 作者:信息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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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破解楚雄州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研究制定并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以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为指引,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破解楚雄州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风险大”问题为核心,以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产业脱贫攻坚步伐为目标,以支持发展与风险防控兼顾为原则,按照“政府协调引导, 银担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打通了金融资金投入农业农村的渠道
编者按:为鼓励行业创新,树立行业标杆,展示行业风采,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在去年联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评选的一批优秀产品(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搜集了部分其他优秀案例,现一并编发,与大家分享。
 
优秀案例百花园(四十三)
“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贷款担保”产品
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简介
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其中:楚雄州财政局出资1亿元,持股66.7%;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33.3%。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彝州、诚信至上”为理念,以“依法合规、突出政策、积极稳健、保本微利”为原则,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力开展“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截至2019年8月26日,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通过直接担保和批量增信担保方式共开展融资担保服务599笔50664万元,其中:直接担保74笔20040万元、批量增信担保525笔30624万元,全部都为中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人贷款担保,平均单笔担保金额仅为84.58万元,没有发生代偿。
二、研发背景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是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的2个彝族自治州之一,地处云南省中北部,辖9县1市,属于典型的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传统农业大州。同时,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楚雄州”)自然资源、土壤气候和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巨大潜能和空间。全州面积2.84万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49.7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7.73万亩,地域广阔,开发潜力巨大。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抵押和担保,楚雄州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了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为有效破解楚雄州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研究制定并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以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为指引,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以破解楚雄州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风险大”问题为核心,以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产业脱贫攻坚步伐为目标,以支持发展与风险防控兼顾为原则,按照“政府协调引导, 银担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打通了金融资金投入农业农村的渠道,提高了农业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便利性和精准性,更好地满足了乡村振兴金融需求。
三、产品介绍、市场定位及产品创新
(一)基本模式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推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调查审批→合作银行调查审批→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合作银行发放贷款→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银行和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同进行贷后(保后)管理、本息催收、风险化解和处置。
对于经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的借款人, 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作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放宽担保和贷款条件,努力提高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的普惠性和获得率;对不能给予担保或贷款的企业和经营主体,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作银行需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和推荐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二)扶持范围及金额
(1)对全州及各市县“三农”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农业、林业产业龙头企业。
(2)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
(3)具有高成长性的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单笔担保贷款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5)担保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担保条件
(1)在楚雄州境内注册或居住,贷款资金只能用于在楚雄州境内的涉农生产经营活动。
(2)符合国家和省、州农业产业政策。
(3)生产经营正常,收入负债比合理,具有可靠的还款来源。
(4)借款人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无民间借贷纠纷,无“黄赌毒”等恶习。
(四)反担保要求
(1)贷款金额200万元及以内的,可不提供实质性抵质押物,只需提供相关人员连带责任保证,即可获得信用担保。
(2)贷款金额200万-500万元的,只需能够覆盖超出200万元部分的有效抵质押物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保证,即可获得100%担保。
(3)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能够覆盖整笔贷款金额的有效抵质押物,但抵质押物的范围和抵质押率等条件较之银行业金融机构明显宽松。
(五)融资成本
(1)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年; 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年;州级财政给予借款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年的担保费补贴(借款人实缴担保费率不足1.5%/年的,按照实缴担保费金额给予补贴)。
(2)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银行对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收取的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
(3)除担保费和贷款利息外,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放款银行,不再收取借款人的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不得收取借款人的保证金和类保证金,确保借款人的担保贷款综合成本控制在8%/年以内。
四、风控情况、社会及经济效益
(一)风险防控
(1)建立“政银担”风险审查机制。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分别进行风险审查与识别,尽可能地把风险贷款控制在审查环节。
(2)建立“政银担”风险化解机制。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发生风险,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合力化解贷款风险,多渠道帮助借款人渡过难关,尽量避免担保代偿的发生。
(3)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各县市按照不低于在保贷款金额的10%向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缴存风险准备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发生代偿,由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推荐县市和放款银行按3∶1∶1比例承担代偿责任,即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负责代偿60%、推荐县市从缴存的风险准备金中代偿20%、放款银行自己承担20%。
(4)建立“政银担”代偿追偿机制。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发生代偿后,由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推荐县市和放款银行共同进行追偿,追偿所得按照各自代偿比例进行分配。
(5)建立“政银担”联合惩罚机制。对于违约的借款农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融资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共同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再给予该企业或经营主体任何政策性补助和融资支持,并由贷款银行将违约信息录入征信系统。
(二)社会及经济效益
(1)有力促进了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截至 2019年8月26日,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通过该产品模式为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51笔12320万元。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3户3190万元、州级农业龙头企业16户2800万元、一般农业企业22户6330万元、种养殖大户及个体户29户5570万元。这些资金在缓解获保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扩大生产、技术改造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
(2)有力地促进了全州产业“脱贫”。2018 年,全州共有5个贫困县、479个贫困村、12.58万农村贫困人口,其中:1个深度贫困县、227个深度贫困村,实现脱贫攻坚难度大。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受保企业共带动12428户21224人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50户2590 人,对帮助楚雄州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楚雄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3)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就业。受保企业共吸纳就业人员5859个,其中:合同制员工2846人,季节性用工2847人,为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社会就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步伐,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切实降低了企业融资担保门槛。对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申请人,主要看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只要还款来源有保障和信用良好,担保金额在200万元以内,不必提供实质性的反担保物,只需提供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即可获得信用担保;担保金额200万元以上,只需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70%的实质性反担保物,即可获得100%担保。
(5)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融资担保负担。坚持不收企业保证金,符合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州融资担保公司配合州财政局和州农业农村工作局给予借款人 1.5%/年的担保费补贴,帮助楚雄彝族自治州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实现了零成本担保,大大减轻了企业担保融资成本。
五、亮点
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紧密结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州情实际,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在全州范围内印发实施,以强力推进“政银担企”合作为主线:
(一)切实有效破解了涉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政银担”审批机制,有效解决了“政银担企”之间政策、信息不对称,沟通衔接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切实为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构建了一条“方便快捷”的高速通道。
(二)切实有效破解了涉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贵”的问题
通过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不收保证金,合作银行控制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财政部门给予借款人担保费补贴、政府购买等一系列“组合拳”,大大减轻了“三农”生产经营主体的担保贷款成本。
(三)切实有效破解了涉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风险大”的问题
通过“政银担”三方对担保贷款风险的“共审、共担、共管”,构建起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发挥各方的职能与优势,大大降低了农业企业和经营主体担保贷款的风险,使该产品风险可控,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 信息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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