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与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鄂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担保公司)共同签订了《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至此鄂州10家省级和独立法人银行机构全部加

近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与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鄂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担保公司)共同签订了《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至此鄂州10家省级和独立法人银行机构全部加入“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实现了合作机制的全覆盖,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有利于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是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促进解决各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由省级再担保机构、地市担保机构、银行机构、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共同分担小微企业担保融资出现代偿后的风险责任。2019年以来,鄂州作为全省首批推行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的10家市县之一,由鄂州担保公司负责与银行机构开展新型政银担合作,鄂州与农商行、工行、中行、中信银行的合作业务均在全省实现率先落地,与工行、农行、中行合作推行“见贷即保”的“总对总”批量化融资担保业务新模式,为市场主体办理免实物抵质押信用担保达到5.82亿元。截至2022年8月,鄂州担保公司通过该机制累计为862户(次)中小微企业办理“4321”新型政银担担保贷款26.97亿元,业务规模、本地银行机构合作占比位居全省担保机构前列,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为地方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
文章来源:
鄂州市实现“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银行机构全覆盖(鄂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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